導讀:國家發改委提出,在“十四五”期間,要把健康、養老、文創、體育等幸福產業打造成為十萬億級的產業,幸福產業正在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對幸福產業進行系統認識和準確定義,對于發展幸福產業具有重要意義。全經聯作為“全產業、新經濟、聯發展”的企業家共生系統,在十二年“聯人、聯智、聯資、聯項目、聯企業、聯產業、聯城鎮”的實踐中,不斷對幸福產業進行思考與總結,提出了自己對幸福產業的定義和理論觀點。
在2016年的夏季達沃斯論壇上,李克強總理首次把“旅游、文化、體育、健康、養老”五個產業稱為“五大幸福產業”。幸福產業概念的提出,對于破解社會主要矛盾,對于在新經濟時代深化對產業本質的思考,推動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的發展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克強總理提到的這五大幸福產業有一個共性,都是為人服務的,都是為人創造幸福價值的。當然,不只是這五個產業,還有更多的產業符合這樣的特質,比如教育、藝術、生態環保、有機農業、食品加工、服裝制造等等,也都是為人服務的;也都是從不同的需求、不同的維度出發,為人創造幸福價值的。無疑,只要滿足兩個內涵,幸福產業就具有更為廣泛的開放性、破界性,有很強的包容性、協同性。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充分不平衡供給之間的矛盾”。破解這個矛盾的出路就在于發展幸福產業,增強幸福產業的有效供給,幸福產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而對幸福產業進行系統認識和準確定義,對于發展幸福產業具有重要意義。全經聯是“全產業、新經濟、聯發展”的企業家共生系統,致力于以新經濟的模式與動能,培育和發展幸福產業,推動城鎮、企業的高質量發展。全經聯在十二年“聯人、聯智、聯資、聯項目、聯企業、聯產業、聯城鎮”的實踐中,全經聯不斷對幸福產業進行思考與總結,提出了自己對幸福產業的定義和理論觀點。
全經聯智庫認為,幸福產業就是為人提供健康、智慧、快樂、活力等產品和服務,為人創造健康、智慧、快樂和活力等幸福價值的產業。過去的產業分類,是誕生于工業時代的,主要是按照生產資料、生產工具和生產方式來劃分的,即一二三產業。這樣的分類方式,展示了隨著技術進步和效率提升,產業層級的變化;展示了經濟和社會與產業層級的關聯關系:一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質量越高,三產(服務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2019年,我國第三產業(服務業)的產值已占到GDP總量的53.9%),這樣的分類,無疑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在以科技創新和信息革命為驅動力的新經濟時代,信息的不對稱性大幅減弱,生產要素之間形成了高度而緊密的交互與融合,產業生長的底層邏輯也在發生巨大而深刻的變化,再簡單地用一二三產的定義來認知產業,已無法有效描述產業之間的緊密而復雜的交互關系,無法厘清各產業對經濟和社會的實際貢獻率,已經對產業的成長、產業生產力的釋放形成了巨大的阻礙。比如,傳統的農業,是一產,農副產品的深加工是二產,鄉村休閑度假是三產。而在一個田園綜合體中,生產要素已高度融合,已很難分清楚一二三產的邊界,也很難描述它們相互之間緊密而復雜的關系,也不可能簡單按照一二三產的統計口徑,去厘清各產業對經濟的實際貢獻。這樣的產業分類方式不僅在統計上失去了意義,更重要的,按照這樣分類制定的產業政策、城鎮政策、考核制度等,客觀上形成了資源和要素的切割與分裂,已經難以適應新經濟時代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全經聯智庫對幸福產業的定義,突破了以生產資料、生產工具和生產方式來劃分產業、以產品來定義產業的局限,而第一次從人的需求出發、從創造價值的維度來重新定義產業,從而為徹底打破資源和要素的分割,推動產業之間的共享、協同與融合,從“有界”到“跨界”,再到“無界”,為實現產業的生態化、推動生產力的釋放奠定了基礎。全經聯智庫認為,從幸福產業的定義出發,從以下三個方面分層級的展開,可以更深層次地認知和理解幸福產業。
【一】幸福產業是為人創造幸福價值的產業
1、幸福產業是為人服務的產業幸福產業服務的對象都是共同的,都是在為人創造多層次、多維度的幸福價值,幸福產業的用戶都是人,都是C端。從這個角度看,也可以說幸福產業是由人定義的——是為人民服務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產業。
2、幸福產業是由價值來定義的產業產業不再是由具體產品或服務來定義,無論你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內容是什么,最終創造都是幸福的價值,這都是說,所有的事情本質上都是同一件事情,而不是“隔行如隔山”。從這個定義出發,文化、旅游、教育、健康、醫療、藝術、生態環保、有機農業、食品加工、服裝定制等產業,不再有一二三產業的界限,而成為一個產業,各個產業要素的共享和價值的共創成為可能,從而實現一二三產真正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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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幸福產業服務的對象一致、創造的價值一致,相互之間的價值要素完全可以打通,形成信用、用戶、內容、場景、數據等各要素的共享、鏈接、協同與融合,形成新的生產關系,形成產業生態,從而釋放出巨大的生產力。這就是幸福產業的巨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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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過去在政府部門,各個產業都是被分割管理的。衛健、文旅、養老、教育、農業等分屬不同的部門,資源分割、政策不同、統計標準不一,各自為陣,很難實現流量共享、內容互補和價值共創,形成資源的嚴重浪費。但以幸福產業的新定義來看,他們完全是一個產業,完全可以打通,完全可以在一個平臺上實現運營,完全可以實現協同融合的發展。
【二】幸福產業是產城共生型產業
首先,幸福產業是自帶流量的產業。幸福產業的用戶是人,必然自帶流量,而流量對于城鎮的發展和城鎮資產的升值具有重要意義。比如,發展文旅、康養、生態等幸福產業項目,必然帶來城鎮流量的增加,推動人口持續的凈流入,吸引高端人才,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數,推動城市資產的升值和財政收入的增加;第二,幸福產業本身,就是城市為百姓提供公共服務的產業,幸福產業強,城市功能就強,城市價值就大;第三,幸福產業是融合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產業,幸福產業強,經濟和社會的融合程度就高,城鎮的發展就更加均衡,城鄉統籌也更容易實現。可見,幸福產業在推動產城融合、推動產城價值同步增長、推動經濟和社會融合發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動力作用,是決定城市價值的主導產業和核心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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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在地方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醫教文衛等幸福產業常常被放在報告的末端,常常被看成配套性的公共服務型事業,對它們缺乏產業層面、戰略層面的認識,而在新經濟時代,它們正在逐漸成為推動城鎮高質量發展的主力產業。
今天,人類正在從農業經濟、工業經濟走進數字經濟時代。我們認為,數字經濟是以數字技術為基礎,以數據為核心生產要素,以全社會、全要素為坐標,以人的需求為導向,以開放、共享、鏈接、協同、融合為組織方式的全新的資源配置和價值創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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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幸福產業服務的對象都是人,而人的需求是相對容易數字化的,第三產業之所以數字化程度最高、也最容易實現數字化,與其服務的對象是人有很大關系;其次,因為幸福產業所創造的價值具有一致性,幸福產業的項目、產品、服務在信用、流量、內容、場景等各方面,完全可以打破企業邊界、部門邊界、區域邊界,通過數字化的實現共享與鏈接,形成產業生態,推動價值共創,推動產業的融合與高質量發展。從這個意義上看,幸福產業本質上就是數字經濟。定義和發展幸福產業,是發展數字經濟、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突破口。綜上所述,可以看到,幸福產業不是一個簡單的詞匯,而是誕生在新經濟時代的全新產業形態,“新經濟”催生了“全產業”—全生態的幸福產業;是貫徹新發展理念、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破解社會主要矛盾、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全新產業形態。鮮明地提出并系統定義幸福產業,對于改變社會資源的配置與價值創造模式,推動產業創新、培育產業生態,優化生產關系、釋放生產力,對于推動經濟和社會的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國家發改委提出,在“十四五”期間,要把健康、養老、文創、體育等幸福產業打造成為十萬億級的產業,幸福產業正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當我們把這些產業都定義成、融合成一個產業——幸福產業的時候,產業生態的版圖上就不再有區域之分、城鄉之分、部門之分、標準之分,一個共生發展——共享、鏈接、協同、融合發展的時代,也就是高質量發展的時代即將到來。